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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精准作决定 护航自贸港

2022-01-26 09:36

原标题:精准作决定 护航自贸港 ——海口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回眸之重大事项决定篇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回眸过去的五年,一个个关键词诠释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紧扣海南自贸港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着眼于事关海口发展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把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就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决议、决定,不断提高我市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为海口扛起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省会担当保驾护航。

立足绿色发展新动力

通过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

“火山孕育了羊山湿地,大地下陷后滋养了东寨港最美红树林,富有生态智慧的古老沟渠仍灌溉着万顷田洋,人们在生态修复后的湖与河边游憩,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这就是海口,一座中国热带岛屿上的湿地之城。”随着主持人优美的解说结束,现场掌声经久不息。这是在2018年10月25日《国际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上海口市荣获“国际湿地城市”的光荣时刻。这块国际生态金字招牌大幅提升了海口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大增强了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积极回应市民建设美丽海口的热切期盼,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7月3日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湿地保护决定》),为统筹推进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科学发挥湿地功能和作用,实现湿地与城市共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湿地保护决定》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国际湿地城市,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它立足于我市湿地保护管理的现实需要,着眼于推进湿地保护管理法制建设,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就划定范畴、分级分类管理、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生态补偿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构筑了“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社会监督和可持续发展”的湿地保护管理格局,对促进我市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湿地保护决定》作出后,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工作,并不定期对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017年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美舍河整治工作和文化资源挖掘的监督,全年56次深入一线工地现场督办,及时就整治中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强协调、提出建议,确保美舍河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工程质量、进度符合市委要求和百姓期盼,同年9月制定出台了《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迅速将美舍河整治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美舍河的生态修复、环境美化和人文传承戴上“防护罩”。2018年组织检查我市《湿地保护决定》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湿地保护修复情况,提出“加大市区保护管理经费保障力度;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保护湿地的意识;建立和完善湿地补偿机制;推进成果转化运用”等建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2019年开展滨海湿地修复保护工作专题调研,积极推动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向政府提出“加快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步伐;加快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湿地科普宣教工作;加强资金保障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湿地科学研究与专业人才培养引进”的工作建议。

在一系列担当作为之下,湿地资源作为我们的城市绿肺,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的生命共同体”,得到了社会的全面关注与呵护,也为海口赢得了最闪亮的金字招牌:2018年10月25日,成功获评“国际湿地城市”;2019年1月,荣获首届“生态中国湿地保护示范奖”;2019年6月,荣获第八届SEE生态奖;2020年11月,在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颁奖典礼上,“海口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荣获“自然守护”类别年度大奖。

[来源: 海口融媒-海口日报] [作者:黎鹏 通讯员 朱宗英 陈志明] [编辑:谢昀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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