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人何某权指认涉事车辆。(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当晚,驾驶人何某权(男,54岁,海口长流镇人,准驾车型:B2)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车在长滨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民警依法对何某权准驾不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100元处罚,记24分,扣留车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民警在对两名准驾不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并告知其危害性和引发交通事故的后果。两人均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今后将会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此外,在近期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查获两辆未悬挂号牌和一辆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并依据规定,分别对驾驶人问某斌和符某俊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0元处罚,记12分,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吴某环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处罚,记3分,扣留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