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农村供水
保障工程建设
1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
一体化建设
以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抓手,继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目前
乐东、文昌、保亭
定安、琼海、澄迈
万宁、东方、昌江
等市县
已有10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完成初设或可研批复
总投资21.36亿元
正在申报2022年建设资金
2
强化农村供水工程
运行管护工作
持续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监管,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
出台供水规范化管护指导意见,开展供水保障工作年度考核,促进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
3
全力协调供水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印发《海南省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省级和市县原则上按照各50%的比例,落实“十四五”规划总投资内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际批复投资概算资金,省水务厅全力协调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指导市县通过特许经营权出让、整合现有资源融资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