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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达50万元!海南公布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图]

2022-01-06 19:07

海口网1月6日消息(记者陈捷 特约记者周平虎)《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其中,针对快递、外卖等特定领域企业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最高罚款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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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海南交警供图)

据了解,全省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前,各地(除海口、三亚市外)暂时不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进行处罚;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后,各地交警将开始全面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交警将严格查处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酒驾、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加大对未满十六周岁骑行摩托车、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针对快递、外卖、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等企业,对存在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将由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所属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违法行为多发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将处于10万元—50万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海南交警供图)

[来源: 海口网] [作者:陈捷 周平虎] [编辑:陈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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