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酒驾被罚不知悔改 再次饮酒驾车被拘留
7月15日20时许,琼海交警大队路管员在嘉积镇东风路魅力100KTV前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二轮电驱动轻便摩托车。当路管员要求驾驶人陈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陈某称其忘记携带驾驶证。通过与陈某交谈,路管员发现陈某身上略带酒气,随即对陈某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显示结果为69.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查询,发现陈某已于2018年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陈某未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21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