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祸瞬间。(视频截图)
经核查,王某官(男,25岁,临高县人,准驾车型C1)自称事发前晚与朋友通宵饮酒,至19日凌晨单独驾驶车牌号为琼A83**3长安牌SUV普通客车返回住处。由于疲劳发困,王某官驾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已处于睡着状态,当车辆撞到两名共享单车骑行者后才惊醒,继而未停车就迅速逃离了现场。经询问,王某官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离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官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警方采取拘留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警处理。如发生交通事故擅自离开现场,一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