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5日消息(记者卢海浪)7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海南省将于7月26日全面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截至7月24日,全省累计接种疫苗1437.14万剂,其中:第1剂次736万剂,占18岁以上人群95.34%,占全人群73.02%;第2剂次703.19万剂,占18岁以上人群91.09%,占全人群69.76%。目前我省18岁以上人群接种率位居全国前列。
12-17岁人群主要覆盖海南省内所有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年满12周岁),含在校学生(包括小学、普通中学、大学、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非在校适龄人群。12-17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者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 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我省将分三步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步:7月份,启动并推进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任务。
第二步:8月份,启动并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同时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接种任务。
第三步:9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在校学生按照高中(含技工学校)、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的接种顺序有序安排12-17岁在校学生集中接种,各市县(区)以学校或学区为单位开展组织工作。非在校12-17岁人群(含12-17岁出国留学人员)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至辖区指定接种点接种。
关于目前开展12-17岁人群的疫苗接种点,海南将进一步优化接种点设置,拓展接种服务形式,延长服务时间,方便群众接种。为确保接种安全,要求各接种单位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接种后留观制度;各接种单位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四有”原则,做好疑似异常反应救治保障。
目前各市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同时指定医疗技术力量较强的固定接种点开展12-17岁人群接种。在校学生可以选择到学校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暑假期间不在学校所在地的,也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指定的接种点接种(具体市县接种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灭活新冠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两剂接种间隔时间最少21天,最长56天。不过若超过56天,无需重头开始接种,只要尽快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