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教育优待对象需要网上报名吗?
答:需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市城区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3.教育优待对象入学怎样申请?
答:军人子女向海口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申请,地址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52号,咨询电话是66573022。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向海口市公安局政治部申请,地址在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三街2号,咨询电话是3165203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向海口市消防支队政治部人事处申请,地址在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号咨询电话是65230023。高层次人才子女向海口市教育局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地址在海口市世纪公园路1号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社会民生窗口,咨询电话是68526732。
14. 高层次人才包含哪些类型?
答: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引进的紧缺人才和海归人才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博士研究生。人才认定相关情况可咨询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
15.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具体怎么办理?
答:请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查看《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16.海口市集体户口,租房居住未满2年,怎样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答: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学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17.租房居住,提供与房东的合同可不可以?
答:不可以。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区行政审批办或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1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
18.居住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9.居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需要提供什么住房材料?
答:居住军产房、集资房等单位公房的,需要核验单位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居住时间自2021年8月往前推算满两年以上)。
20.受疫情影响,居住证中断办证了,怎么办?
答:居住证、房屋租赁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5月期间中断续证的,可视为延续。
21.我已租房居住了3年,最近在海口市区内买了一套房,但要1年后才交付入住。请问我该怎样申请公办学校就读?
答:如未交付的住房为本市唯一自有住房,需按时登录报名平台进行学位申请,居住地址填写未交付住房的地址,由该片区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接收。如入学人数超计划,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2.从哪里可以查看海口市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答:可到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