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8日消息(记者朱晓欣)6月17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其中对高考加分规定进行了明确说明。
加分优惠政策
(一)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3分。
5.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6.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
少数民族聚居地含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
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万宁市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北大镇,琼海市会山镇和屯昌县南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