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引导合理疏导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有网友表示,《报告》中提到的《小猪佩奇》中人物做出了打开飞机舱门、冲浪等危险行为,《小马宝莉》出现了在岩浆中浸泡、喷火等场面,这些可能会对儿童健康成长产生危害的点,其实都是家长找的奇葩理由,是家长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
事实是否果真如此?李丹林说,不同于以往的孩子只能通过电视观看有限的几个动画节目,现在的孩子通过网络等渠道能够很轻松的观看各类动画。我们注意到,很多家长带孩子时会把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给孩子,让他们自己去看会儿动画片。由于缺乏动画分级制度,孩子接触到的内容可能良莠不齐,家长的责任确实比以前更重了。
傅铮说,家长是孩子成长第一责任人,孩子接触动画时家长应该承担筛选、陪伴的职责,遇到打斗或负面场景应该及时介入,正确引导,合理疏导,保障孩子在健康环境下成长。但第一责任人不等于完全责任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板块,说明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责任。在社会物质精神极大丰富的现状下,要求家长阻断一切对孩子的负面因素并不现实,需要社会各界各司其职不断配合。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接受信息的规范和管控,必要的时候可以借助一些技术手段。而更多的还是需要家长把孩子的教育放在家庭生活中较为重要的位置上,用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孩子,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李丹林说。
如何从无到有,推进动画分级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实际上,目前对于动画分级制度,一些网络平台已经有所探索,比如某些视频平台已经内嵌了“儿童专区”,专供未成年人观看和选择,给家长的教育、引导提供了参考,同时也是未来设立动画分级制度可以借鉴的经验。
傅铮说:“对于动画的分级,我们也一直建议要有科学化、精细化、可操作的依据,比如从受众年龄确定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两个基础标准:对未成年人领域进行进一步划分,考虑与儿童受教育程度保持一致,从科学益智、塑造典型人物、适当现实冲突、独立科学思考等不同层次,递进开展内容审查;对成年人领域,在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则下,应当将审查标准放宽,鼓励优秀动画产业的发展,并且让消费者可以自己选择观看内容。”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首先应当建立由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家长等组成并独立运作的分级评审委员会,尽快制定动画分级办法和审查程序,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维护行业利益,另外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公共传媒、维权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第三方作用,形成合理可行的纠偏机制。之后可在拥有庞大空间、环境和受众的网络动画作品中先行先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三条拟规定,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一出,便受到社会热议,不少人把上面这条规定当作即将实行影视分级制度的讯号。对此,李丹林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并不意味着我们将要实行影视分级制度。
李丹林说:“无论实不实行分级制度,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都很有必要,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此项规定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精神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仅是义务性要求,不是强制规定,与建立影视剧分级制度没有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