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9日消息(记者陈捷)4月9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4月6日至4月8日,全省各地交警共查处涉及学生交通违法行为9000起,对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已通报给学校和家长。

交警为中小学生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单。(海南交警供图)
据统计,4月6日至4月8日,全省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共查处学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000起,其中: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298起、无证驾驶摩托车73起、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769起、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8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16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7639起。
据介绍,对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通报至相应50所学校205人。接下来,各地交警还将组织排查整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通行秩序,为学生安全文明出行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涉及学校名单
洋浦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洋浦技校3人,洋浦中学5人,共8人。
儋州通报至相应学校9所,儋州市第一中学4人,儋州市第二中学3人,儋州市第三中学3人,儋州市第四中学4人,儋州市第五中学1人,儋州市民族中学2人,儋州市丹阳中学2人,儋州市松涛中学1人,儋州市职业技术学校4人,共24人。
琼海通报至相应学校7所,嘉积三小2人,第二小学1人,嘉中分校1人,海桂学校4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3人,嘉积二中4人,嘉积中学2人,共17人。
文昌通报至相应学校5所,实验中学8人,锦山中学5人,罗豆中学2人,文东中学8人,文昌航天中学6人,共29人。
万宁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万宁市第二中学1人,大同中学2人,共3人。
东方通报至相应学校3所,东方中学4人,八所中学5人,东方市民族中学4人,共13人。
定安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定安县定城镇城南中学6人,定安县雷鸣镇雷鸣中学2人,共8人。
澄迈通报至相应学校5所,澄迈中学4人,澄迈二中9人,澄迈三中5人,澄辉学校2人,澄迈技术职业学校1人,共21人。
临高通报至相应学校1所,临高县第二中学2人,共2人。
白沙通报至相应学校4所,白沙中学19人,思源实验学校9人,民族中学10人,牙叉实验学校13人,共51人。
昌江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昌江中学4人,民族中学3人,共7人。
乐东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乐东县思源实验高级中学2人,万冲中心小学6人,共8人。
陵水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民族中学3人,英州中学3人,共6人。
保亭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保亭中学1人,保亭思源实验中学1人,共2人。
琼中通报至相应学校2所,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3人,琼中新思源学校3人,共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