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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场活动提供岗位超2800个!海南启动2021年“春风行动”

2021-02-25 11:50

我省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部分重点措施

一、鼓励以劳务输出方式带动农民工外出务工

对推荐我省户籍农民工到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设工程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相关企业务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每推荐成功上岗1人,补助500元。“劳务输出先进村”奖励3万元,“农民工优秀劳务带头人”奖励1万元,“农民工创业典型”奖励1万元。

二、鼓励企业以工代训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以岗位实际操作方式培训上述人员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实施建设工程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

2020年至2022年,全省培训建设工程从业人员5万人次。省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选定10—15家建设工程行业企业作为培训主体,以培训本省户籍农村劳动力为主,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我省农民工就业能力。由选定的建设工程企业依托施工现场资源或实训基地,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岗式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长不超过3个月,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0元/人。

四、鼓励相关企业稳定农民工就业

经建设工程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相关企业集中培训的农民工,在本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保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下限给予用工建设工程企业6个月一次性全额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补贴。

五、鼓励市县深挖潜力吸纳农民工就业

各市县可结合本地财政实际,按照在岗员工不少于30人、在岗本省劳动力占比不低于20%的条件,自行确定本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目录。给予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每招用1人给予用工企业补贴200元/月、给予务工人员生活补贴4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支持培育本省建设工程类劳务团队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劳务作业的企业,取消劳务资质门槛,不再提供施工劳务资质。积极发展建设工程专业作业企业,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有一定能力的班组长、村级组织和农村劳务带头人,组建小微劳务作业企业。持有营业执照的作业企业即可承接劳务分包工程。五年内计划重点培育100家建设工程类劳务公司。

【以上摘自《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50号)》】 (整理/彭青林)

[来源: 海南日报] [作者:彭青林] [编辑:罗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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