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完成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共计2187处消防车道标线标识施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改、资规、财政四部门联合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纳入改造内容,197个老旧小区同步改造消防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消防联合出台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若干措施,明确增设施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联合执法整治措施及处罚条款依据。
海南各市县政府积极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建成93个停车场,新增车位12311个,利用人防设施和道路改造新增车位15952个。全省19个市县交警部门与消防部门发文、致函明确共享车主信息、交警拖车等机制。海口、三亚交警、消防、城管、派出所、社区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排查治理违规占用车道突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