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30日消息(记者伍凤妹)为减轻职工垫资支付房租压力,简化租房提取业务流程,创新租房提取业务模式,3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称,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租房提取试行房租约提代付,届时,市民可以用公积金代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以下简称“房租约提代付”),是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或每3个月为一季)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屋出租人”)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代付额度
房租约提代付额度:不超过每期(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房租提取金额,当前为900元/人/月;且不高于职工个人对应当期(月或季)实际支付房租。
代付有效期限
房租约提代付期限自业务审批生效年月起至租房到期年月止,每次设定约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材料要件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实行承诺办理制,由缴存职工明确租住房屋地址、月租金、租房起止年月、约提起止年月、约提频次、房屋出租人身份信息及房屋出租人收款账户信息等。
凡是能联网查询到职工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实行零材料办理。不能联网查询到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公租房除外),申请职工应配合提供租住住房以下之一材料进行核查:房屋产权文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政策性住房购房合同及准购资格名单、住建或规划部门批复建房文件、不动产部门的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的备案证明等。
单位或个人包租后再转租或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出租并代收房租,还应出具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该房屋转租公证书或委托代租公证书办理。
业务类型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分为签约、变更及解除三项业务。签约是指职工申请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变更是指职工对已经约定生效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租房到期年月、约提起止年月、月租金、约提租金等具体信息进行变更;解除是指职工或管理机构终止约定生效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