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3日消息(通讯员覃易琼 记者伍凤妹)通过非法手段当选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牟取非法收益1亿余元 ……23日,海口中院对被告人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海南万宁“黑老大”潘海文一审获刑25年。孙瑾 摄
海口中院判决被告人潘海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潘海冲(潘海文胞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海口中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判处其他4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8年到1年3个月不等刑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1万元不等罚金。
上世纪90年代,被告人潘海文在万宁市万城镇一带逞强斗狠、胡作非为,多次因为随意殴打他人恶名初显。2004年,潘海文通过非法手段当选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并利用其职务便利,拉拢村“两委”成员和宗亲人员,安排亲信在村委会担任重要职务,控制大小村务,纠集了村内一帮闲散人员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作为村内打手,对持反对意见的村民打击报复,逐渐确立了强势地位并控制农村基层政权。至此,以潘海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万宁市万城镇及周边地区,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人数众多,势力庞大。为达到攫取暴利、非法敛财的目的,潘海文指使组织成员强揽当地工程项目,强取独霸北师大万宁附中食堂、小卖部的经营权,以村委会的名义巧立名目敲诈辖区内企业。此外,潘海文还纠集组织成员在万宁市万城、兴隆等地以合法体彩为掩护,私接暗线开设赌场,以此获取了巨额非法收益。通过上述方式共牟取非法收益1亿余元,用于支撑组织的运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