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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计划增补人民陪审员127人

2020-11-19 11:58

海口网11月19日消息(记者伍凤妹)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18日发布公告称,该区全区应配备人民陪审员256名,现有人民陪审员129名,计划增补人民陪审员127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增补102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增补25名。符合条件的公民可报名参与。

候选人资格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来源: 海口网] [作者:伍凤妹] [编辑:王思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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