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记者陈捷)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车和乘车时都应当自觉系上安全带。近日,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近期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希望司机朋友们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粤L YD235。(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A 3L711。(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A EG881。(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C L5567。(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A D11777。(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京Q RA923。(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A 36H62。(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A KH623。(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C U1076。(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琼A 9RS16。(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新闻多一点
海口公安交警实名曝光一批醉驾人员名单
17日,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近期醉驾人员名单,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安全文明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附醉驾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