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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鼓励举报储存改、拼装电动两轮车仓库 查实即顶格奖励

2020-05-28 17:54

销售乱象:改装、加装、拼装车混入市场

据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目前我市销售的电动两轮车有两种,一种是符合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另一种则是符合3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按规定都是允许流通的合法商品。这两种产品的区别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重量不超过55公斤,体型较小,一般只能乘坐驾驶人一人。在现阶段市交警部门暂停上牌的情况下,购买量并不大。而电动摩托车无法上牌,属于机动车类别,其体型宽大,车速较快,购买量较大,同时车辆大小、外形、最高车速与超标电动自行车极为相似,因此常常被人误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检查发现,一些门店内没有张贴说明。有的甚至在电动摩托车上挂上‘可上牌’的标语。然而海口早已禁止摩托车行驶,不能上牌。这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郑安说。

此外,改装、拼装、加装车在海口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上也可见到。“一些商家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护杠,说是满足消费者的要求。这么做已经改变了车型,不能上牌。还有的把电池进行改装,拆除限速器,或是在上牌后改装、加装,这都是不允许的行为。”郑安说。

鼓励举报:一经查实即可获货值6%的顶格奖励

此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台奖励办法,鼓励消费者拨打海口12345热线对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可获得货值0.5%-6%的奖励。今年则进一步加大了奖励力度,对举报储存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仓库及储存非法改、拼装3C电动两轮车的仓库的举报人,一经查实将对其直接予以6%的顶格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不仅会加大对举报投诉的奖励力度,也将组织技术人员暗访,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要合法经营,从合法渠道进货,并建立起进销台账。维修店要销售合格的电动电动车零配件,不得私自拆解原厂配件。禁止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电动自行车,严禁发布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黄晖 摄影报道

(海口网5月2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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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网] [作者:黄晖] [编辑:王思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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