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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引热议 智能犬牌管理获肯定

2020-05-18 12:14

问卷调查数据截图。(益保供图)

公益组织:肯定智能犬牌管理,多数市民盼中华田园犬不被禁养

据海南益保公益领养平台(下文简称“益保”)负责人羽蒙介绍,5月14日益保发布了对《草案》的问卷调查,截至5月17日10时,共收到1138份有效问卷。其中,有66%的市民认为中华田园犬应该从禁养品种中剔除;38.3%的市民认为秋田犬应该从禁养品种中剔除;有15.5%的观点认为不需要改变现有的禁养名单。

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获悉,该协会基地目前有300多只犬待领养,其中中华田园犬占90%以上。该协会秘书长王冰说,中华田园犬遭遇领养困难的主要一个原因在于被列入禁养名单,而不能上犬证,部分市民同意禁养田园犬,是因为田园犬有看家护院的本领,听到声音会叫,容易扰民,不利于在大城市生活。他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放宽规定,如给予性格温驯、注册疫苗的且接受过训练的犬只给予办证。

《草案》第二章第十六条明确:对准予登记的犬只实行智能犬牌、电子标识管理,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的犬只应当佩戴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鼓励一般管理区域内的养犬人为犬只办理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

羽蒙认为,发生田园犬、秋田犬等在马路随便乱跑、在非领地伤人等事件,主要在于饲养者散养、放养的缘故。“管理主人比管理犬只更加重要。《草案》里提及对准予登记的犬只实行智能犬牌、电子标识管理是一项十分值得肯定的措施,但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取消中华田园犬的禁养,并将其纳入该项管理中。”此外,她还建议对田园犬等强制免疫预防狂犬病、强制圈养、绝育;对咬人犬只及宠主管理上,采取教育、罚款、强制送犬只到训犬学校等地进行行为矫正、经过专业人士评估没收犬只等措施。

律师:希望按照犬种而不按照身高体长来禁养犬

2008年8月18日,海口出台《关于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品种、标准通告》(下文简称《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大型犬的标准:犬体(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同时,《通告》列出秋田犬、中华田园犬(土狗)等共29种烈性犬品种。

就禁养犬只及体型问题,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宇表示,条例最初制定生效于2008年,自2008年条例生效至2020年拟对条例进行修改,在条例实施期间,有大量大型犬如金毛巡回猎犬、边牧、萨摩耶、哈士奇等体型超标犬种都正常进行了养犬登记办理了养犬登记证。她认为,大型犬幼犬时期身高体长符合标准可以办理犬证,成年后身高体长超标无法办理年审,也会直接导致不愿承担责任的大量犬主人遗弃犬只,造成城市流浪狗增多和收容救助压力大、长期不堪重负等不良后果。

结合以上分析,加上参考其他发达地区做法,她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列明更详细的烈性犬犬种,仅将烈性犬作为禁养犬种,不再对大型犬的身高、体长进行限制性规定。此外,即使需要对大型犬的身高、体长进行限制,也可参考广州市的规定,即把身高超过71厘米视为危险犬,禁止饲养。

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

(海口网5月18日讯)




[来源: 海口网] [作者:伍凤妹] [编辑:云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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