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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开通涉讼企业绿色通道 助企业战疫情渡难关

2020-03-04 19:14

海口网3月4日消息(记者刘杰)3月4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及时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战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多措并举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持企业战疫情渡难关稳发展,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据介绍,海口中院开通了涉诉企业的绿色通道,用好用足司法惠民措施,依法最大程度降低企业负担和成本、减少企业诉累,对涉企业的立审执诉讼业务实行一站通办。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当事人,加大诉讼费用减交、缓交、免交的支持力度,保障企业开工、开足马力运转。放宽对企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条件,适当降低担保标准。并依法严惩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针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等对保障疫情防控和民生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实施的侵犯财产、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为企业经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同时,慎用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坚持公正、善意、文明、规范执行,对企业财产采取灵活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诉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对企业生产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一般采取灵活查封措施,对于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采取保全措施。对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不采取执行查封措施。

此外,审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尽力挽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对破产企业实行应急许可经营制度,促进企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转型升级。对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为债务人的案件,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制度优势,积极协调债务人实现推动破产重整,挽救陷入困境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来源: 海口网] [作者:刘杰] [编辑:林靖钧(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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