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矿山篇
(一)疫情防控
1. 禁止采用高浓度酒精、过氧乙酸等易燃易爆类型的消毒产品,对矿山井下设备设施消毒。严禁在井下自制化学消毒剂。
2. 由于矿山井下部分区域通风不畅,过量使用消毒剂和长时间停留可能会导致中毒现象发生。
3. 出入井等候期间以及乘坐运输工具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秩序,减少闲谈,避免拥挤和与他人近距离面对面。
4. 严格执行限员规定,在不影响生产作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数量并避免聚集,尤其是开采、掘进抽采等人员密集作业区域。
5. 对井下工作人员班中餐应进行合理组织安排,确保工作人员井下就餐分批次、分区域、分散就餐。
6. 除饮水、就餐外,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触摸口鼻、眼睛等易感染部位。作业过程中减少闲谈,避免身体接触,尽量保持与他人距离。
7. 井下环境相对恶劣,工作人员劳动强度较大。工作人员长时间佩戴口罩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呼吸不畅、胸闷、心跳加速等身体不适状态时,应向同班组人员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休息。
8. 出井后应立即交还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设备,交还过程中按秩序排队,注意保持与他人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
9. 更衣洗澡应分批次有序进行,等候、更衣与洗澡期间应减少闲谈,除洗浴过程外,全程佩戴口罩,洗完后尽快更衣离开,不逗留。
10. 尽量在出井后,对工作服喷洒消毒剂进行消毒。
(二)复工安全
地下矿山
11. 证照情况: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项人员”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12. 人员培训:对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13. 井巷采掘系统:采矿方法符合设计要求,按设计留设矿柱;按设计要求对采空区、顶板进行管理。
14. 提升系统: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15. 通风防尘:建立机械通风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安设符合要求。
16.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照开采设计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且运行正常。
17. 防护及检测器材: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18. 防灭火管理:在易燃易爆场所、设备旁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
露天矿山
19. 证照情况: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20. 人员培训:对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21. 附属设施:破碎系统台面的内外边沿均设置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栏。
22. 开采情况:在设计范围内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无“一面墙”开采问题。
23. 边坡管理:将高陡边坡(尤其是顺层切坡)坡角线50米以内设为禁入区。
24. 排土场管理:排土场无严重变形、裂缝、隆起、滑坡等不稳定现象。
尾矿库
25. 证照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26. 人员培训:对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27. 防洪排水:排水构筑物,排水井、斜槽、涵管无变形,无淤堵。
28. 尾矿库水位观测标尺设置可靠、醒目、完好。水位应处于正常位置。
29. 尾矿坝及管理:坝体应无位移、纵横裂缝、滑坡塌陷、管涌渗漏等现象;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符合要求。
30. 坝体周边无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矿等。库区内严禁外来尾矿、废弃物等排入。
31. 库区警示标志应完好、醒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