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6日消息(记者刘杰)26日,海口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二十一场新闻发布会,海口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周威就哪些企业可以申领稳岗返还等内容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支持企业稳就业的重要举措。只要是不裁员少裁员且仍在海口市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就可以申领。
周威表示,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
1.海南省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申请表;
2.2019年度全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和企业社保缴费付款凭证;
3.2019年度1月份、12月份的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裁员及正常减员(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稳岗返还用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须提供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表、职工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或培训费发票等凭证;
5.企业基本户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同时,周威表示,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其中,对列入去产能名单的企业提高到60%。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