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6日消息(通讯员覃易琼 记者伍凤妹)16日上午,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人民医院原放射科主任李建军受贿一案。据悉,庭审中,被告人李建军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建军利用其担任海南省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06万元。

庭审现场。孙瑾 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建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6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案发后,被告人李建军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了解,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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