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8日消息(见习记者李佳佳)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9年6月1日起,海口市再次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约17%,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约33%。这是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7月28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
通知明确,从2019年6月1日起海口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20元提高至61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5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通知要求,各区民政、财政部门要认真按新标准完成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提标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时、准确、足额将各项保障金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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