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查处违规营运异地出租车。(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供图)
异地出租车载客进入市内 落客后不得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重新载客
异地出租车在海口市内行驶是否属于异地出租车违规营运?对此,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16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禁止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而根据《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本市出租汽车不得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活动。载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的,乘客下车后不得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者重新载客。目前海口市使用《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作为处罚依据。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异地出租车从属地载客至海口市,在海口市内行驶不属于违规营运行为,只有在海口市内重新载客从事经营,才属于违规营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