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1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通讯员李家林)近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中院获悉,海口一公司因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需向被侵害专利方赔偿1万元。
据悉,2015年1月21日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盛公司)获得专利号为ZL201420522729.0,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该专利至今合法有效。2016年8月1日,源德盛公司发现金域公司销售的自拍装置设计侵犯其专利权。随后,源德盛公司向海口中院提起诉讼。
海口中院依法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源德盛公司的“一种一体自拍置”适用新型专利经合法授予,其有效期间的专利权依法受保护。
综合考量后,海口中院依法判决:金域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源德盛公司专利号为ZL201420522729.00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金域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源德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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