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确定
每千立方米153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海南省物价局近日就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向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通知明确,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为1530元/千立方米(增值税税率10%),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通知》要求,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执行,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门站价格允许浮动后,供气企业要与下游燃气企业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不得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上述方案自2018年6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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