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涨至每月160元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并要求各市县于2018年3月底前落实调标工作,确保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
为落实调标工作,省财政2018年共安排5.24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及基础养老金补助,第一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58亿元已下达至各市县。
相关链接:
河南出台多项举措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海南用人单位违反养老保险缴费规定 员工可要求一次性补偿
江西: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市人大代表陈天新:构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