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7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 记者周德晓)为进一步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全力预防和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海口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1月11日至2月1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高、亮尾”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重点整治对象为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重点整治时段为19时—23时、0时—2时等违法高发时段和早晚高峰时段。重点整治路段包括海口所有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流量集中的道路、农村道路、城市主要干道、进出城主要道路:滨海大道、龙昆南路、龙昆北路、海秀中路、海秀东路、椰海大道、丘海大道、迎宾大道、白驹大道、琼州大道、国兴大道、海府路、白龙路、海秀快速路及各乡镇道路。重点整治违法行为:载货汽车加高车厢栏板行为;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尾灯不亮行为;长途客运车辆2时至5时违规上路行驶行为;货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海口交警部门对载货汽车加高车厢栏板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罚款500元,并一律依法查扣至违法处理大队,违法处理大队要按规定进行强制切割,恢复原状后才能进行违法处理;所驾车辆属于报废、拼装车辆的,一律予以查扣至违法处理大队,进行强制报废,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尾灯不亮的,海口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罚款200元和100元。
据统计,1月11日至17日,海口公安交警共计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024起,其中非法加高车厢栏板违法行为34起,尾灯不亮违法行为12起,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违法行为121起,超高超长30起,超载24起,其他货车违法行为803起,对已查处的非法加高车厢栏板货车进行切割恢复原状共计3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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