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宜人的公园。记者石中华 摄
立法保护城市中心生态廊道
谈及为什么要制定本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环境就是民生,2015年,我省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美舍河被列入“治理清单”;2016年,省人民政府全面进行包括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为了再造美舍河这条重要的城市中心生态廊道,还清于民,2016年6月,海口市委市政府启动美舍河综合治理工程,围绕“生态修复”“服务民生”等核心理念,将水体治理融入生态修复,探索打造一个可复制、可学习、可借鉴的样板,推进全市水体整治工作。目前,美舍河第一期五个示范段工程基本完工,治理效果显著。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推广美舍河治理成果,建立健全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和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让海口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有必要制定本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美舍河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动植物”、“在美舍河保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擅自采摘椰子、芒果等园林景观树木的果实;其他破坏美舍河河道、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设施的行为。”……记者看到,《规定》全文25条,对于禁止行为、奖惩细节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