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琼中富美乡村美如画。 韩子平 摄
琼中地处五指山腹地、琼岛中部,顾名思义,取名为“琼中”。1987年1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翻开了民族区域自治崭新的一页。
30年来,琼中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千方百计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幸福。教育体系日益完善、医疗体系覆盖城乡、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文化事业日趋繁荣、社会保障不断健全……

琼中县城夜景。 海南小二 摄
30年来,琼中先后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武术之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等荣誉,“乡村大舞台”成功通过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琼中山兰稻被列入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琼中女足连续三年夺得“哥德堡杯”世青赛冠军。

琼中绿橙获丰收,果农笑开颜。 海南日报记者 陈元才 摄
从生态环境保护到特色产业发展,从“奔格内”乡村旅游到“富美乡村”建设,从旅游扶贫开发到百姓幸福指数的提高……30年来,琼中发展的屡屡变化,让外界惊叹不已。

琼中女足。 海南日报记者 陈元才 摄
穿行在琼中黎族苗族风情浓郁的营根县城街道,仿佛走进一座五彩缤纷的童话小镇。临街的商铺、酒店、宾馆、民居楼墙体换上了“艳妆”:船型屋、甘工鸟、大力神等民族图腾,镶嵌在五颜六色的线条、穹顶上,黎苗风情浓郁。宽阔平坦的新路面两旁,火焰木、紫荆树、三角梅等树种花颜怒放,与精致的交通标识、门头牌匾和广告牌相互映衬,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黎母山风光。 海南日报记者 李幸璜 摄
近年来,琼中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紧紧围绕“城景合一、产观一体、山水互动、黎苗风情、功能完善、绿色低碳”的生态县城建设理念,立足“山、水、城、林”的色彩共融,推进人与生态共生共融,积极走绿色发展之路。(文字节选自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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