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8日消息(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 记者潘睿)浙江男子蒋某以能拿到工程分包项目为由,骗取王某人民币五万元。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了解,2012年4月,蒋某找人私刻了一枚“海南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公司”的公章,并伪造了虚假的《园林土建工程分包合同》《园林绿化分包合同》,谎称其从海南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公司承包了海口市某酒店的土建及绿化工程,可分包给受害人王某,骗取王某的信任。此后,蒋某分别于2012年4月24日、2012年6月2日与王某在海口龙华区签订《园林土建工程分包合同》《园林绿化分包合同》,并分三次收取王某工程保证金共人民币50000元。
后来王某因不能进场施工发觉被骗,蒋某以种种理由不退还保证金。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蒋某退还王某6000元。随后公安机关多次通知,蒋某均予以回避,直至2017年3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破案后,蒋某家属代为归还王某44000元,并取得王某的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蒋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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