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1月26日电(记者唐荣桂)广西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规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于2018年1月1日起,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加强静脉输液管理,对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缓解群众就医负担等有重要意义。
《通知》确定了原则上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静脉输液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普及合理使用静脉输液知识,宣传科学合理用药,纠正不良的用药习惯。医疗机构今后治疗上述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原则上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一级医院(含专科)符合医疗机构标准等要求的,方能开展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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