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现场。(龙华区食药监局供图)
海口网8月8日消息(记者黄晖)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8日从海口龙华区食药监局获悉,海口龙华区友谊幼儿园因被发现未进行食品留样,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日前被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处罚5000元。据悉,这是该幼儿园第三次被查出同样的问题。
在2017年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友谊路金山小区西门旁的海口市龙华区友谊幼儿园,发现该幼儿园食堂配餐间内的专用留样冰箱未通电使用,冰箱门敞开,冰箱内温度为室内常温,冰箱内未发现有任何留存的食物样品,甚至检查当日的早餐和午餐均未留样。执法人员同时检查留样登记本,也未发现做任何留样记录,留样冰箱成为摆设。
据了解,该幼儿园曾于去年5月17日和10月28日被发现同样未进行食品留样。执法人员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但园方事后仍未重视,不按要求整改,依旧不做食品留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