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海口 原创 国际 国内 社会 财经 体育 娱乐 数据

扬州持枪特大贩运毒品案一审开庭 3名被告人当庭被宣判

2017-06-22 22:03

图为6月22日,扬州持枪特大贩运毒品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供图

  6月22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一起持枪贩运毒品案。3名被告人中,林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吴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张某某一审获刑18年。

图为现场查获的毒品。 法院供图

  起诉书指控:2015年11月间,扬州籍被告人吴某以贩卖为目的,通过他人联系广东籍被告人林某某商谈毒品购销事宜,吴某表示甲基苯丙胺(冰毒)在扬州有销路,林某某遂同意在广东购进毒品贩卖给吴某,同时邀约被告人张某某参与毒品犯罪。同年12月间,林某某和张某某共同往返广东陆丰、安徽宣城和扬州等地从事贩卖、运输毒品行为,并与吴某实施毒品交易。2016年2月至3月间,林某某共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4206.38克,并随身携带仿64式手枪一支及子弹四发;吴某共贩卖甲基苯丙胺398.5克,张某某共参与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00克,非法持有毒品54.63克。

图为现场查获的枪支、弹药。 法院供图

  该案采取庭审实质化公开开庭审理,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担任审判长,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组织本院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并通过网络进行庭审直播。

  图为6月22日,扬州开审持枪特大贩运毒品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担任审判长。 法院供图

  经过四个小时的庭审,本案当庭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罚金一万元。(完)

 

 

相关链接:

中缅边境临沧公开销毁3.27吨毒品(图)
海口民警吴多坚从警七年忠诚履职 曾一晚连破三起毒品案
北京高院:涉互联网毒品犯罪形势严峻
记者走进女子戒毒所:毒品 带给她们"错位"人生
云南毒品犯罪重刑率近六成 严惩危害严重毒犯

 

相关链接:
云南毒品犯罪重刑率近六成 严惩危害严重毒犯
记者走进女子戒毒所:毒品 带给她们"错位"人生
北京高院:涉互联网毒品犯罪形势严峻
海口民警吴多坚从警七年忠诚履职 曾一晚连破三起毒品案
中缅边境临沧公开销毁3.27吨毒品(图)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崔佳明] [编辑:(见习)李谢菲]
电脑版

2010-2020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