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不断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这是我们党抓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
在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总结运用党内政治生活历史经验,发扬光大优良传统,同时紧跟时代前进步伐,深化对党内政治生活规律性的认识,善于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
文件起草组认真把握这一重要原则,既深入总结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注重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充分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体现时代性、创新性。
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在新准则同1980年准则关系上得到集中体现。
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讲真话、言行一致,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得到进一步重申。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所必须遵循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
“党内政治生活的一切规范都要贯彻党章精神、体现党章要求、符合党章有关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将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
例如,党章中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准则相关部分得到充分体现。
再如,党章中关于党员民主权利和保障的规定,在准则中有专门部分加以体现。
又如,党章中关于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规定,在准则中也有专门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条例》则将党章中关于党内监督的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
多方面反映,《准则》和《条例》与党章浑然一体、系统配套,进一步突显了党章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