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摊位要收万元押金保证金?
事发海口坡博市场 龙华区商务局:没有依据将终止收费

坡博市场内的摊位空荡荡
8日上午9时许,记者到东沙路坡博市场内发现,街边的临时市场的蔬菜摊都盖上了塑料袋,只有两家卖杂货的店铺正在营业。
肉摊摊主王女士说,9月4日,市场管理方在市场内贴出了摊位租赁合同和缴费通知,每个摊位要交保证金5000元和押金5000元才能租赁。蔬菜摊主吴先生说,这些还不包括每月600元的摊位租金,太高了。
“收取保证金主要是为了方便市场的管理,对摊主有一定的约束力。”坡博市场负责人王其深表示,目前坡博市场内的摊主都没有签订相关合同,新的市场建成后,为了明确摊主的摊位数量和摊位的后期管理工作,市场摊位将实行合同制管理。“如果摊主退出经营,我们会将保证金和押金如数归还。”王其深说。
龙华区商务局副局长黄海澄解释道,市场摊位收取的费用和车辆、房屋的买卖中的定金差不多,缴纳保证金和押金属于市场管理方和摊位双方的契约行为,虽然没有规定一定要收取,但是摊位租赁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
目前,龙华区金宇街道联同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坡博市场管理方等协商后决定,坡博市场管理方不得收取每摊1万元的保证金和押金,已收到的款项要如数退还给摊主,新摊位的认筹还要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龙华区金宇街道工委书记杜秀良说,如果摊主对收费有疑问,可以选出代表与管理处或街道沟通协商,不可采取贸然停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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