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海口市9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的5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
据介绍,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6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5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
据了解,2016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根据该数字,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
2016年7月至12月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情况表
月缴纳社保费金额(元 )
备注
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至14601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4867的60%至300%
4867
费率(%)
20
6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社平100%
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合计
最低基数:2920.2
584.04
292.02
876.06
最高基数:14601
2920.20
292.02
3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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