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福玉村补贴到个人头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补贴,竟被五位村干部私分,前后两年累计达38800元。而2014年就配备完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仪器农残检测设备发放几年原封未动,检测书面记录根本没有。一件好事被办走了调,这样的情况是偶发还是普遍存在?监管为何会缺位?2月28日晚上,大型问政节目《亮见》关注了这一农村基层“微腐败”案件。
2012年12月,为了有效加强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海口市下发了推进村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每个村委会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并配备两名检测员和相关检测设备。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补贴则是由市、区财政局一年一次性拨款到镇里,再由镇里将补贴发放到各个村委会的账号上。
2013年,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福玉村的黄积军、钟垂优两人先被确定为村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2013年9月,福玉村村委会又用村干部钟辉钊、周存雄替换黄积军、钟垂优两人作为该村的检测员。但记者在村里采访时却发现,2014年就配备完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仪器竟然没有使用过的痕迹,检测员也提供不出相应的检测书面记录,在农田中干活的村民也表示,并没有看到有人到菜地里取样检测农药残留是否合格。
2014年3月和12月,福玉村先后收到了灵山镇拨付过来的两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补贴款,分别为18,500元和20,300元。收到钱后,黄积煌、周存雄、林芳吉、钟辉钊、谭翠琴等五名村干部通过“两委”会议的形式私分这两笔补贴款。
2015年灵山镇纪委在调查一个财务案件时,才发现福玉村干部私分补贴款这件事并开始调查。至此,历时两年多,涉及多人的福玉村私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补贴案才暴露出来。
既然农残检测设备发放几年原封未动,检测书面记录根本没有,镇农业中心凭什么认定福玉村的检测员尽了职责,年终将补贴如数发放?显然,这其中的监管是缺失的。类似这样的案件是偶发还是普遍存在?其他的检测站情况又是怎样的?农民对于政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低、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透明度低、对补贴发放的监督力低,三低现象产生了监管漏洞,导致个别项目存在着虚报、冒领、多领、骗取等问题。今后,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时,我们该如何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监管,从制度和管理上杜绝基层“微腐败”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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