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海口 原创 国际 国内 社会 财经 体育 娱乐 数据

出租车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情况分析报告(全文)

2015-11-28 20:21

  (四)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改革问题(共535条)

  1.关于经营权期限制(158条)

  《指导意见》第四条:“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充分协商论证后合理确定经营期限,实现平稳过渡。”

  主要观点1:应当实行经营权期限制(39条)

  理由:

  (1)出租车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应当实行经营权期限制,让更多公众受惠。

  (2)经营权期限制可以有效建立出租汽车准入退出机制,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进而使乘客获得更好的服务。

  (3)经营权期限制可以抑制非法哄抬经营权价格,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减轻驾驶员负担,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促进经营水平、服务质量提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细化相关规则,如“经营权具体期限原则上与车辆强制更新期一致”、“经营权期限制,根据质量信誉考核决定经营权的配置或延续。”

  主要观点2:不应实行经营权期限制(106条)

  理由:

  (1)提出不实行经营权期限制主要是出租汽车经营者,现有经营权大多是通过高价买卖获得,担心明确经营权期限后,到期收回将影响经营者的权益。

  (2)经营权设定期限,到期收回再投放,容易造成新的权力寻租。

  (3)出租汽车行业是为乘客服务的,经营权应与服务质量关联,不应简单的确定期限。建议“经营权可以在行业服务质量、投诉情况、诚信等管理等达标的情况下,允许长期使用”。

  主要观点3:应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3条)原有的车辆经营权仍然维持现状,新的经营权配置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实行经营权明确期限,政府要回购经营权。”

  2.关于经营权有偿使用(69条)

  《指导意见》第四条:“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主要观点1:应当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40条)

  理由:

  (1)经营权无偿使用可以减少经营成本,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负担,也是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具体体现。

  (2)经营权有偿使用导致私下交易和转让普遍存在,市场过度炒作,导致使用费畸高,增加了一线从业人员的负担;或者通过提高出租车运价来补偿,增加了乘客负担。

  (3)有利于经营权到期后回收再分配,促进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经营权有偿使用会造成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之间不公平竞争。

  主要观点2:应当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19条)

  理由:

  (1)现有经营权大多是通过高价买卖获得,认为无偿使用会造成个体承包者经济损失。

  (2)出租汽车经营权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无偿使用可能造成公共利益流失。

  (3)因资源的有限性,经营权无偿使用增加了权力寻租空间,导致垄断阶层和垄断集团更加稳固。

  主要观点3:应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0条)“新增车辆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度。原有车辆仍然维持现状,彰显公平合理原则”,以及应“明确具体时限,防止各地进度不一”等。

  3.关于经营权转让问题(177条)

  《指导意见》第六条:“规范经营权的使用管理。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主要观点1:应当禁止经营权擅自转让(115条)

  理由:

  (1)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私下炒卖和擅自转让,造成公共利益流失。

  (2)经营权转让将提高经营成本,加重驾驶员负担,应当禁止炒卖和擅自转让。如“经营权所有者自己运营何来份钱?份钱高正因为出资者转包所致。经营权就像住房,买和租的区别,国家应鼓励经营权归实际运营者所有,禁止投资性交易,才能消灭‘份钱’。”

  主要观点2:经营权可以有条件的转让(62条)

  理由:

  (1)现有经营权大多是通过高价买卖获得,禁止转让将导致个体经营者投资贬值,希望有条件的允许转让。

  (2)明确经营权转让条件,使其风险可控,既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也有利于保护经营者权利。如“关于擅自转让,应该根据经营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对年龄超过六十岁、因工致残、因病死亡等特殊情况,由政府及市场指导其价格进行市场转让,一旦转让其本人再不能进入此行业,这样就可以防止炒卖。”

  4.关于经营权配置、经营权管理、经营权准入退出机制问题(131条)

  (1)“要抓住经营权改革机遇,理顺各地历史上形成的复杂经营权关系,取消挂靠、托管及空壳公司,对个体经营权予以确权,支持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实施公司化经营”。

  (2)“出租车必须确权,实现责权利统一,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挂靠经营模式,可以通过经营权收购、经营权入股等方式逐步实现‘两权合一’。”

  (3)“诚信考核是针对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不应该和经营权退出挂钩。”

相关链接:
祛除政府利益 建立出租车改革的公信力
厘清出租车改革里的创新与规范
出租车改革半月征求意见3220件 聚焦十大热点
交通部:让“专车”推动传统出租车改革
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结束 “专车”成争议焦点
出租车改革收到5000余条意见 集中十二方面
出租车改革意见征集结束 专车未来或将减量提价
[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作者:] [编辑:王善栋]
电脑版

2010-2020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