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海市纪委对阳江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陈高振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高振在阳江镇红色文化小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处分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琼海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审议,决定给予陈高振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琼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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