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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大代表花3200万换取保候审 最终却获无罪

2015-09-09 11:06

 

  人大代表涉合同诈骗被拘

  就在彭世明感觉被骗后,又找到新的合作对象——西安新澳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源)的老板郭某。

  彭世明称,在和郭某接触初期,他曾谈到企业资金紧张,可能会找郭某借钱。郭某当场答应借1000万。2010年7月26日、27日,彭世明的个人银行卡上收到了郭某的资金1000万。未和天工地产解除合同的情况下,2010年8月28日、30日,健平水泥与新澳源置业在安康签署开发合作协议。项目名称为帝标国际大酒店和江景小区。

  期间,安康有一家化工厂转让,彭世明将情况告诉郭某。郭某实地查看后认为这块地将来可开发为高档别墅区。再次借给彭世明1000万元,让其购买企业股权。

  时间到了2012年7月6日上午,安康市健平水泥厂突然来了三名警察,称正在追查一起涉税案件,需要彭世明配合。但到了汉滨分局,警察开始追问健平水泥和天工地产的合作始末。

  原来,健平水泥和新澳源置业签署合作协议后,项目进展不顺利。这时,有地方官员向彭世明介绍了重庆某投资公司。

  2011年1月13日,健平水泥、重庆公司和新澳源置业三方签署《项目共同开发协议》。协议约定组建新的陕西安康健平房地产公司,并将合作项目变更为“汉江帝标商贸城”,并约定此前健平水泥和新澳源签署的合同作废,新澳源继续为新公司投资三千万元。彭说,三方协议签署后,新澳源公司的资金迟迟不能到账,一度对合作表现得不再那么积极……

  彭世明介绍完情况后,警察才告诉他,新澳源置业的郭某向警方报案,称健平公司和彭世明涉嫌合同诈骗。

  关于这些,2012年的媒体报道中称:“三家与彭世明签了合同的公司经过交换意见,得知彭某玩的是‘一女三嫁’的把戏。”于是,报警。

  想“取保”被索巨额补偿

  当日,彭世明被刑拘。同年8月11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彭世明合同诈骗罪不成立,转以“挪用资金罪”对彭世明实施逮捕。

  2012年12月底,健平水泥委派副总彭世宏前往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希望为彭世明办理取保候审。检察院负责人告诉彭世宏,要办理取保候审可以,但必须要报案人、新澳源置业老板郭某出一份“谅解书”。

  之后郭某表示,出具“谅解书”可以,但要求健平水泥给自己一笔补偿。几经谈判,双方最终确定包括偿还此前郭某借给彭世明的2000万本息在内,健平水泥将待开发土地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新澳源置业,另外再付500万元现金。

  为了让彭世明早点回家,弟弟彭世宏一咬牙,于2013年1月24日同新澳源置业签署有关上述内容的协议。2013年2月13日,在收到20%的股权(价值约3200万)和500万现金后,新澳源置业出具了“谅解书”,请求有关部门对彭从宽处理。

  春节将至,公司副总张树斌询问彭世明取保候审一事。检察院负责人说,天工置业老板张某多次到检察院反映彭世明“经济诈骗”。若想取保候审,必须让张某出具“谅解书”。

  张某也提出出具“谅解书”有两个条件,一是健平水泥曾向法院起诉天工地产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撤诉;二是必须给天工地产补偿“违约金”,违约金含当年待返还的700万共计2200万。为让彭世明恢复自由,张树斌和股东们勉强答应。

  2013年4月9日,张某代表天工地产向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了“谅解书”,建议司法机关对彭世明不予起诉。

  4月11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认定双方原合作合同解除,健平水泥补偿天工置业2200万元。当天下午,彭世明被汉滨区检察院取保候审。此前,他在看守所一共呆了9个月零6天。

 

[来源: 中青网] [作者:李勇钢] [编辑: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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