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证据,是因为释永信“说话不算数”
“释正义”昨日公开的公安询问笔录照片显示,释永信和刘某分别于2004年5月29日和6月2日接受过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讯问。不过,对释永信的询问笔录只有第一页,未涉及发生性关系问题,他称向公安机关反映被刘某敲诈一事。而刘某在询问笔录中表示曾“一二十次”与释永信发生性关系,其中还有一次自己流产。两人笔录内容中均涉及的,是有关佛像的经营事宜。
“释正义”最新提供的刘某讯问笔录时间为2004年6月2日16时30分至17时10分,地点在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区别于昨日那份6月2日9时50分至14时30分在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材料,侦查员姓名和笔迹也均不相同。
今日披露的笔录中,刘某称和释永信几乎每次见面都要发生性关系,并详细讲述了首次发生性关系和她保留对方精液的情景。
关于两人对话,刘某告诉民警,释永信让她跟着自己,即长期保持两性关系,作为回报,他会让刘某“用最好的,吃最好的,啥都不用愁”,以及“有啥事他都可以帮我”。
刘某说,两人第二次发生性关系是在释永信从德国回国时,当天在香港东方文华大酒店,她“和他发生二、三次关系”。
讯问笔录照片显示,刘某2004年4月最后一次和释永信发生性关系前,两人商谈过处理佛像的事。而那次发生性关系后,她进洗手间,把释永信刚刚用过的安全套扎口并用卫生纸包住,放进自己包里,次日回深圳后将其交给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美容科医生王某,请她“找个能冷冻的地方放起来”。
刘某称,之所以保存证据,是因为释永信“说话不算数”,否认两人有性关系,也未按承诺帮她处理佛像。
同时,刘某讲到自己流产的过程:2002年4月与释永信发生性关系后她怀孕,当年6月在医生王某的陪同下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人工流产,因为“看着恶心”,她没有保留“流产的东西”。之后她告知释永信流产一事,释永信的反应是“知道了,别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