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政府昨日召开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政府已下发《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正式实施。
据介绍,住宅小区、商铺、机场、车站、景区等经营管理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都可能成为“门前三包”的责任人。《办法》明确鼓励市民、媒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按要求,城管执法队员接到有关投诉或接到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的相关指令后,应当在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查处,并依法处罚。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中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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