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指控宋建国受贿过程
收受:两块江诗丹顿牌手表
2004年至2008年9月,宋建国利用其担任通州公安分局局长和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谭峰(无业人员)的请托,为谭峰等人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牌手表两块,共计价值47万元。
收受:两套商铺、低于市场价94万购买两套房屋
2006年至2012年,宋建国利用担任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请托,办理多副"京A"号牌。
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菲,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向翟玉堂购买到翟玉堂公司开发的房屋两套,同时另外收受翟玉堂给予的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的马驹桥潼关二区商铺两套。
收受:钱款共计1500余万、金条1800克
2007年至2012年,宋建国接受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的请托,办理多副"京A"号牌,为北京新月驾驶员培训中心恢复驾驶人培训许可提供帮助。
接受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的请托,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号牌和盘古大观大厦墙体电子显示屏设置提供帮助。
接受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的请托,为北京国子监油画艺术馆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通过让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1530万元。
2007年至2012年,宋建国还先后索取、收受刘长青、刘长江给予的180万元,金条1800克,共计折合人民币22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