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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警惕军属朋友圈泄密 微信禁用穿军装头像

2015-03-08 11:11
[提要]《严密防范网络泄密十条禁令》中明确规定,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把军人穿军装的头像放在微信里,就是违反保密规定。军属不得在网络和电话中谈论涉及军事秘密的话题;不得在微信、QQ等聊天工具上发表可能泄露军事秘密的图片和视频。

资料图:维和部队官兵用微信向家人拜年。


  “前两天,我打开手机微信,看到朋友圈里一位军嫂留言,说老公近期在某地参加野营拉练。”2月底,在第13集团军某团随军家属安全保密座谈会上,十连连长家属小杨的发言迅速引发关注。

  小杨眉头紧蹙,接着说道:“我当时心里犯了嘀咕:别有用心的人很可能通过谈话内容,分析出部队执行任务时间和大致行动方向。于是,我赶紧回复她:不要在朋友圈里谈论涉及部队任务和行动的话题,请尽快删除谈话中有泄密可能的内容!”

  “由于爱人常常不在家,在军属‘朋友圈’里发信息、晒照片、评论点赞,早就成为我们军属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接着小杨的话题,机关干部家属小肖讲述了一段亲身经历,“去年底,我将爱人穿着军装和我照的合影设置为微信头像后,一个陌生人频频申请加我为好友,并反复说‘很想和兵哥哥交个朋友’。我爱人得知情况后,很严肃地告诉我,‘《严密防范网络泄密十条禁令》中明确规定,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你把我穿军装的头像放在微信里,就是违反保密规定!’”

[来源: 解放军报] [作者:] [编辑:杨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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