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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 你能看到第几张?

2015-02-15 16:46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小编为大家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看看谁家的刑罚更残忍。奉劝一些心理承受力较差的网友,胆小勿入!

  例如用毒蛇,或用大蟒蛇;还有用大象踩死,或让大象鼻子把人多次抛起摔死;还有用马拖死等。参与致死的动物很多,牛、骆驼、野猪、山羊、猛禽、乌鸦、蜥蜴、昆虫、啮齿动物等都有;古罗马还有一种方式是将人和猴子、公鸡、狗、猫、蛇放入袋子,扎好口,扔到水中溺死,还有就是用各种猛兽。用猛兽将人咬死在古罗马非常盛行,而且是全民观看的节日活动,角斗士性质上与此相同。此类猛兽包括狮子、老虎、豹子、熊、鬣狗、狼和普通狗,行刑之前一般都将猛兽饿一段时间,让动物接近狂怒。这种刑罚在欧洲一直延续到5世纪,有欧洲人估计,在5世纪之前,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动物吃掉的欧洲人约有10万。法国、英国、荷兰曾经流行一种刑罚,将犯人衣服扒光,肚子上反扣一只锅,里面放入老鼠之类的啮齿动物,在锅外加温,老鼠害怕后乱钻,咬破犯人的肚子,钻入犯人的腹部,深入到内脏。中国古代用动物致死的除了五马分尸外,其他的方式只有模糊的记载,大多都在历史记载不很清晰的远古时代,例如使用毒蛇,只见于后人记述的商代,以后则不见记载。

  割喉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古罗马的短剑也很适用。古罗马时期,最多一次割喉处死18000人。古罗马人有时候嫌麻烦,在战争胜利后,对于战败一方也会要求战俘集体割喉自刎。后来,欧洲的武器较多采用长剑,割喉渐渐不被采用,但是在战场上,这种手段依然经常出现。

  割喉在中国较少,不见于正史和法律,一般都在民间私刑或犯罪活动中出现。

  剖腹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包括中国。这种方式在日本演变为仪式性的自杀方式。在欧洲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经常采用这种手段。剖腹刑的残忍程度各地也差不多,例如把肠子拖到十几米之外,摘除内脏等等。中国古代有一种专门剜心的刑罚,应该算作剖腹的一种。但在南北朝以后,不见于正史记载。

  投掷

  将犯人从高处抛落,例如岩石、塔楼、城墙、教堂等。抛落的下方也有不同的讲究。古罗马、古希腊喜欢将人落在岩石上;埃及将人抛落在鳄鱼群里,波斯将人抛落在尖石上;中世纪欧洲还有将人抛落在林立的长矛上。近代欧洲还有把人从直升飞机上抛下摔死的。这种刑罚在现代依然被采用,因为它很容易伪装成一个事故。这种刑罚在中国不见于正史记载,可能也有存在,应该是私刑。

  饿刑

  这种刑罚包括没饭吃、没水喝,同时也经常伴随其他的惩罚。而且,还可以控制犯人的食物、喝水数量,以延长慢慢死亡的时间。在欧洲有一种“饥饿面具”,犯人戴上之后,嘴巴里被塞进一根铁舌头,无法进食。欧洲还有一种饿刑是在犯人口中塞入一个可以张合的铁制“恐怖梨”,免得犯人发出声音。有的“恐怖梨”内部还有尖刺,或者能转动,目的是毁坏犯人的咽喉。当然,“恐怖梨”的用途不局限于嘴巴,还可用在犯人的肛门或阴道。最令人恐怖的饿死方法是给犯人少量食物,维持活命,然后在犯人身上涂抹牛奶和蜂蜜,加上犯人自己的排泄物,招来大量苍蝇和寄生虫,直到无数的蛆虫进入还活着的犯人体内,造成死亡。记载中的这一刑罚延续了17天。纳粹集中营是大规模批量化饿刑登峰造极的典型。饿刑的相反极端是饱刑,在波斯和欧洲出现过。就是将犯人大量进食,喂饱之后,堵住肛门。让犯人的排泄物腐蚀自身,直到死亡。20世纪西班牙内战期间,堵住犯人肛门用的是水泥。中国古代也许有饿刑,但同样也不见于正史记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应该只是私刑。至于饱刑,在中国的历史记载中似乎没有。

  囚笼

  囚笼是指特别狭小的容器,用来囚禁犯人,一般还会附带其他惩罚,例如饥渴。这种刑罚在欧洲、亚洲都长期存在。囚笼一般是镂空的,里外通透。欧洲中世纪使用囚笼较多,因为教会不喜欢流血,但是喜欢展览。将人关在囚笼里,吊在公共场所,彻骨冰寒或烈日炎炎,加上饥渴,直到犯人死亡。在欧洲有的时候,犯人死后还吊很长时间,一直到尸体彻底腐烂。古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很喜欢这种方式,以至于一种非常狭小的囚笼被称为“亚历山大的笼子”,又叫做“小女孩”。中国历史上,囚笼一般是关押犯人的临时手段,较少将它作为处死犯人的最终手段。

  十字架刑

  这种刑罚非常著名,最早不是希腊、罗马人发明的,但是,欧洲将这种刑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字架除了常见的耶稣受刑的那种形状外,还有方框形的,X交叉形的,T形的。其他形状的十字架出现,主要是有人认为犯人不能享受同耶稣一样的死亡方式。使用方式是将犯人的手足用钉子钉在架子上,也有用绳子捆绑的,任其慢慢死亡。犯人有的是像耶稣那样头上脚下,也有的是大头冲下,这样死的快一点。有专家指出,钉上十字架的犯人不是一般以为的饿死、渴死或流血过多致死,而是窒息致死。专家解释说,被钉上十字架后,肌肉的收缩导致胸腔压迫,最终死亡。古罗马时期,最多一次有6000人同时钉上十字架,布满整条道路的两旁。由于耶稣的原因,欧洲后来使用十字架较少,但是纳粹使用的较多。这种刑罚在中国没有。

  活埋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很普遍,包括中国,最常见的就是用土埋掉。有人说罗马的历史就是从活埋开始的。活埋在法国、德国等地后来有所发展,例如,将人推入井里,然后将井埋起来。中世纪的法国有一段时间认为,把妇女吊起来很不雅观,因此,活埋成为针对妇女的专用刑罚之一。中国秦朝以后,活埋不再是法律手段,只是私刑。

  木桩刑

  这种刑罚在亚洲、欧洲都有。所谓木桩刑就是把人钉在一个巨大的木桩上,一般是从肛门插入,严重的从口腔穿出。犯人有躺着,也有坐着,还有倒挂、横挂。除了顺着身体躯干插入木桩之外,还有横向插入木桩的。19世纪时,法国人将尖头木桩改为圆头木桩,目的不是减少犯人的痛苦,而是延缓死亡时间。除了木桩之外,还有用竹子、铁棍的,英国国王曾经用烧红的铁棍。对于女性犯人,这种刑罚则将木桩等刑具从阴道插入。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刑罚不见于历史记载。

  肢解

  与凌迟不同的是,凌迟是小块切下,肢解是大块剁掉。斩首暂不列入其中。这种刑罚存在于世界各地,中国也有。肢解用的工具一般是刀、斧。有时候肢解不一定非取人性命,例如单独剁掉手或脚、耳朵、鼻子、男性生殖器等。《拿破仑法典》中还规定可以采取这种刑罚。中国古代的五马分尸也算是一种肢解,但是,欧洲也有用牛马等动物分尸的刑罚。中国古代还有车裂、腰斩都是这一类刑罚。这在欧洲历史上也同样存在,工具不同而已。车裂在南北朝以后就没有了,腰斩一直延续到宋代,此后,腰斩都不是正式的法律。中国自从出现凌迟之后,肢解的方式不再使用。

  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压杠子

  压杠子通常是将受难者在十字形的刑架(中国旧式称为天平架)上绑成跪姿,或者在两个施刑者挟持下强迫她挺直上身跪下,再用粗木杠压在受难者的小腿上,两个施刑者用力踩杠子两端,或者将杠子一端用绳索绑住,由一个施刑者用力踩另一端。用刑力度大时,会造成受难者小腿肌肉开裂,膝盖受伤。压杠子与老虎凳一样,是中国旧时特有的酷刑,除刑讯作用外,双腿的刑伤会受难者行走困难,难以越狱。

  火刑

  火刑在中国古代也有,但远不如欧洲那么丰富多彩。当然,在人类最早的法律文书《汉谟拉比法典》中,就将火刑列为三大刑罚之一。因此,火刑不一定是欧洲人发明的。在古代印度,火刑也很盛行。欧洲则在古希腊时代就有火刑,从此以后,欧洲人在火刑上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尤其到了中世纪,火刑手段更是蔚为壮观,甚至对火刑使用的烧火材料和柴堆的放置都有细致的规定。有一种火刑是将不捆绑的犯人关在笼子里,投入火堆,目的是要欣赏犯人又叫又跳;古希腊也有在犯人身上浇上沥青在点燃的;罗马人曾经用火刑烧死大量的基督徒,后来火刑成为基督徒最钟情的手段之一。

  宗教裁判所一般将柴堆摆放在犯人四周,有的到膝盖高度,有的到臀部高度。柴堆不能太高是为了便于围观。将柴堆扩大,就可以举行集体火刑。但是,这种方式有时因为风的关系,不能将犯人烧死,因此,另一种方式就是将柴堆堆放得同人一样高,留一个人可以进去的通道,犯人进入之后,再将通道用柴草堵起来。这种方法可以保证万无一失,但缺点是围观的人看不到临死的挣扎。还有一种是采用特制的小木屋,犯人进去后,塞上木头和草,在四周同时点燃。还有一种就是犯人直接站在高高的柴堆上。火刑的千变万化在于火的大小。有的是烧了以后,撤掉一部分木柴,变成小火。

  所以,对于木柴就会有所规定。法国女英雄圣女贞德就获得了这个待遇。英国人将贞德捆在很高的柱子上,最初的火烧掉了贞德的衣服,撤掉木柴,火势减小,目的是让围观的人可以从下方看到贞德的生殖器,然后再加大火势。有些火刑在点火之前将犯人勒死,也有在点火的同时将犯人处死,有的是将犯人打昏,但更多的是活活烧死。不同方式针对的是程度不同的罪行。还有的火刑是在坑或沟里,法国国王有一次在一条沟里同时烧死了600多人。法国思想家伏尔泰估计,在中世纪镇压异端最严厉的300多年里,欧洲被处以火刑的超过10万人。法国在1808年暂时取消了火刑,但是到1814年又恢复了,1820年才彻底禁绝。欧洲其他国家也差不多在这个时期取消了火刑。中国在汉朝以后就取消了火刑,南北朝时期的火刑是指焚尸。

  锯刑

  锯刑与肢解有点类似,区别主要在于工具。这种刑罚最早出现于地中海周围,后来传到了希腊、罗马。《圣经》就有锯刑的记载。锯刑有从两腿之间锯开的,也有拦腰锯开的。锯刑的工具除了用金属的锯子,还有用粗绳的。18世纪末,锯刑在法国和西班牙还存在。纳粹也使用过这种方式。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则没见到这种刑罚的记载。

  箭刑与贯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把人关进去,要几天才死。在心脏等主要部位没有刺。这个刑法叫做"铁处女的拥抱"。

  毒药

  毒药这种方式也产生于地中海地区,古希腊著名思想家苏格拉底就死于这种刑罚。这种致死方式后来也被人经常使用,但大多都是司法外的致死手段。中国古代也有使用毒药的,但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

  吊刑

  吊刑在中世纪时产生于意大利,后来推广到欧洲。吊刑一般的方式是将犯人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用绳子捆住犯人手腕,再吊升到杆子或架子上,然后突然松开绳子,让犯人自由降落。但是,这种降落并不落地,而是突然停在半空。这种刑罚经常使犯人手臂脱臼。在执行这种刑罚时,有时候还在犯人的脚腕绑上重物,它会导致犯人大腿脱臼。如果悬挂重物很重,还会导致犯人腹部开裂。18世纪晚期瑞典有一起于吊刑有关的案件。法官无法判定两名嫌疑人究竟谁是强奸犯,便让两个犯人掷骰子,点数小的被判死刑,点数大的被判吊刑,结果被判吊刑的人没死。吊刑会根据犯人罪行的轻重调节脚腕悬挂物的重量,因此,有40%的吊刑受刑者能够活命。这种刑罚在18世纪时,短暂地出现在中国,是西方人带来的。

  绞刑

  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但是绞刑是一个时间长的过程,受刑人会相当痛苦。

  缢首

  缢首。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墨刑

  墨刑是在犯人面部刺字,给犯人一生带来无法洗去的污点。水浒传中宋江就曾受过此刑

  剃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是古代中国人的普遍观念,但是这种刑罚为剃掉你的头发,在古代也是一种刑罚。

  鞭击

  鞭击是相对轻的处罚,是将人固定好后用鞭子抽打

  膑刑

  膑刑又称髌刑,古代肉刑之一,即剔去膝盖骨的刑罚。古代著名军事家大败庞涓的孙膑就曾受过此刑

  刖刑

  刖刑。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剥皮

  剥皮。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脖颈

  脖颈酷刑:该刑具是由金属或是木制的带刺颈圈。戴上之后,犯人既不能躺下,也不能进食,甚至不能低头,随便一个动作就会被扎死。

  车裂

  车裂,用马匹绑住人的四肢将人撕碎,秦朝著名的改革派商鞅即受此刑

  肢刑架

  肢刑架:该刑具可让犯人四肢脱臼,它被认为是中世纪最残忍的刑具。将犯人的手脚分别绑在两根齿条上,施刑者扳动手柄,两根齿条就会向相反的方向拉伸犯人的四肢,直到脱臼。有些施刑者为了确保犯人四肢脱臼,会死命扳手柄,最后将其四肢撕下来。

  剁肉酱

  此刑罚是将人剁成肉酱,可想而知残忍程度

  断头台

  这是一款被人们所熟知的刑具,利刀加上绳索就能立刻致人于死地。

  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

  棺材刑

  这是中世纪最有名的刑罚之一。因为装犯人的金属笼与体型相近,因此将这种刑具称为棺材。执刑者往往会恶劣地将犯人关进体积偏小的笼子中,增加他们的不适感。笼子会挂在树上或是绞刑架上,任由乌鸦啄食这些犯人。

  鳄鱼剪

  这是暗杀国王者专享的刑具,一般会将剪钳部分烧红,然后用来剪断受刑者的生殖器或手指等部位。

  斧钺

  斧钺是古代酷刑中的一种,意思是用斧钺劈开头颅,或将人劈成两段使人致死。

  割鼻

  割鼻之刑是指割掉犯人的鼻子,让犯人受到的惩罚不但来自生理,更在于割掉鼻子后的心里损伤

  贯鼻和贯耳

  贯鼻和贯耳是两种残酷的刑罚,使用铁链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

  灌铅

  灌铅是一种刑法,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

  活埋

  将人活活埋入土中,按照土的压力,当埋至人胸口时因为压力人无法呼吸将窒息而死

  镬烹

  镬烹行刑时把人放进镬中烹烧。

  夹手指

  影视剧中常见的刑罚,所谓十指连心,夹手指的刑罚恐怖至极

  金瓜击顶

  金瓜击顶是用锤将人头部击碎

  脑箍

  看过西游记的人都知道紧箍咒让神通广大的孙悟空都无法奈何,而将人头部固定好后用一个圆形的箍将人头部箍住,这脑箍又岂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刳剃

  刳剃为剖杀,割剥之意,是专门用来对付怀孕妇女的刑罚,让行刑者活生生剖开受刑者肚皮取出婴孩,场面极其痛苦。

  立枷

  立枷,是枷号的一种发展后的形式,于清朝开始正式作为法律惩治手段。这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脚下可垫砖若干块,受罪的轻重和苟延性命的长短,全在于抽去砖的多少。有的死刑犯会被如此示众三天后论斩。

  炮格

  本作炮格,是一种烧烫的酷刑。用炭火烧热铜柱(格),令人爬行柱上,即坠炭上烧死。后来泛指用烧红的铁烧烫犯人的酷刑

  拇指夹

  该刑具主要于逼供时使用。将犯人的手、脚放在上面,然后拧动杆子,慢慢夹住指头将骨头粉碎。该刑具甚至可以用来夹碎膝盖和手肘。

  刺刑

  该刑罚与刺穿王弗拉德三世有关。15世纪时,罗马尼亚的犯人会被放在粗大的尖杆上,随着杆子被立起来,犯人会在自己体重的作用下被杆子刺穿并且顺杆下滑。用这种办法,犯人死前会被吊足三天。据说弗拉德曾经为了餐时助兴,一次性用这种办法处死了2万人。

  宫刑

  女子宫刑,人为捶落子宫。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烹煮

  烹煮。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来源: 海外网] [作者:] [编辑:覃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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