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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落马官员绰号:薄熙来人称“薄熙草”

2014-08-27 15:19

  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

  ——“曾大人”

  已经被枪决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是被老百姓称为“曾矿长”、“曾大人”的“郴州第一贪”。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此时,距曾锦春退休年龄只有一个多月。

  曾在任市国土局局长期间,每审批一家矿井开采都有一个“奇怪”的要求,就是必须与该矿的矿主见面。“批条子”开矿是其主要敛财方式。

  此外,在郴州的许多民营企业门口当时大都高悬由市纪委牵头颁发的“郴州市纪委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牌匾。凡挂上此牌的企业直接受纪委保护,公、检、法等任何执法部门都不得干扰。而其代价就是每年向纪委交纳40万元“保护费”。

  安徽省原省副省长王怀忠

  ——“王坏种”

  2004年2月12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济南被执行死刑。这是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终审认定,王怀忠受贿517.1万元,其中索贿275万元,另有价值人民币480.5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王怀忠的绰号据称多达10个以上。其中被叫得最多的是“王坏种”。有一部廉政教育片就叫《王怀忠的两面人生》,详细地披露了他大肆索贿、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等问题。

  王怀忠在阜阳当政的几年里,对他各种问题的反映从未间断过,但当时似乎都没有影响他的仕途,以至于在一个公开场合中,王怀忠有些得意地说:“告我又能怎样?查我一次,我就升一级。”而在他倒台前五年,阜阳就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只要反腐不放松,早晚抓住王怀忠。”

  大拆大建型

  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

  ——“拆迁大佐”

  曾被曝在群体性事件中私自“调动警力”的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因大拆大建并学日本语气说话被老百姓称为“拆迁大佐”;在升任思茅市长后将城市名称改为“普洱”,签署总投入10亿元建设“天下普洱茶国”计划,被称为“茶市长”;在主政腾冲县时,沈培平大力开发矿产资源,“那时民间已经开始反映他‘专横霸道’,‘沈矿长’的名号也是从那时叫起来的。”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

  ——“李拆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是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上刚当选中央候补委员,1个月后的12月13日,新华社正式发布其落马消息。

  2009年11月,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村民唐福珍,举起油桶,把汽油浇在身上,要求停止强拆,对话协商解决拆迁争议。但拆迁方并未理会,最终唐福珍在自家天台上“自焚”。而当时的成都市领导就是因大力推进拆迁而被坊间称为“李拆城”的李春城。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覃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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