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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婚姻背后有利益,制度需完善
“目前,江心洲和龙潭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这对母子之所以‘结婚’,估计是要把户口迁进江心洲,套取拆迁分配的利益,否则不会做出这样荒唐的事情,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对此事进行调查。”杨警官告诉记者。
“按照相关征收条例,征地公告后,因婚姻、出生、回国、士兵退伍等因素,仍可以办理入户或分户手续。”一位长期从事征收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江心洲拆迁基本都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情况复杂,拆迁对土地面积、人口数上都有考量,也就是说,多迁进去一个人的户口,就可多一份补偿,这就给一些人有可乘之机。
据了解,母子“结婚”并不是个案。今年成都市成华区一位女士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以享受成都的医疗保险,但父亲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她便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并在民政局成功拿到结婚证。后来,这桩婚姻被法院判决无效。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说,近亲属之间不能结婚,婚姻法有明确规定。母亲与儿子根本不允许结婚,这是违背人类伦理道德的行为,所以,这桩婚姻是无效婚姻。
业内人士坦言,近年来,受房屋限购、拆迁安置等影响,“假离婚”、“假结婚”呈逐年增长之势,令有关机构负担加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今后,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杜绝通过这种渠道钻政策的空子以获取利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