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9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林菲)18日,原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总队长张某亮,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现金99万元和价值3.2万的花梨木茶具一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进行庭审,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现年52岁的张某亮原为省海监总队的总队长,曾任职省渔业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和省海监总队副总队长。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今天在法庭上指控张某亮,其在2004年至2013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赵某升、郭某等19人或其所在公司的现金99万元和价值3.2万元的花梨木茶具,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了15宗犯罪事实。2013年9月17日,张某亮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经省检察院决定,同月29日被逮捕。
法庭上,张某亮供认了部分犯罪事实,辩护律师也对其中44万元受贿款项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张某亮指出自己曾经收受部分钱财后没有为对方谋利,还有两位涉嫌行贿人与自己的关系是“朋友”,钱财只是礼尚往来。对此,控辩双方针对本案中张某亮“收钱不办事”、“人情往来还是受贿”两大问题进行激辩。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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